1000>3000
可能吗?算错了吧!
没有,真的是这样!!!
...
...
..
.
事情重现:
11月3日,俱乐部一同事小Y说有事找我.
他来委屈对我说:"今天人事部经理说公司D副总要求将我开掉."
我问:"什么原因呢?"
"主要说当时公司做网站我没有将时间表安排好,而且进度缓慢."
"不对吧,进度缓慢关他什么事啊,而且,主要原因是酒店要重新做网站,公司要求将酒店\房地产\高尔夫统一制作,所以要统一找供应商."
"可能他谈好的公司没选上吧"
"那纯粹公报私仇啊,那中间绝对有...,这是公司的决定的,不过我估计还有是他们当时要招个搞什么网站的人进来,当时面试我这没通过"
"那纯粹是整人的,他们现在要我明天就办手续"
"算了,领导要开掉一个员工什么原因都能找出来的"
"不过,他们好象没说补我一个月工资的事"
"不对啊,你已经过了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辞退一个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或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他们不同意那你明天就继续上班打卡。“
“那行吧,我明天继续回公司吧。”
11月4日中午,小Y来找我说:“人事部经理要我明天就办手续,她说这是公司领导的要求”
“扯淡,公司即没出辞退通知给你,也不按合同办事,这种事绝对不能让步。”
“那现在怎么办呢?”
“反正你继续上班、按正常打卡,再加上对你进行能力评估或错误认定你的直属上司都没有通知过你。一个正常的公司不可能开除一个普通员工要一个总经理经级别的人出手吧。”
11月5日上午,小Y打电话给我说:“人事部经理要我今天就办完手续,她说老总同意补我一个月工资。”
“那既然这样可以办理的”
11月5日中午,小Y打电话给我说“我物品都交了,结果人事部经理说她把结算单给L总签时,L总只同意补半个月工资,现在怎么办?”
“XXX,开玩笑啊这班人,有这样胡乱办事的,这叫什么管理制度啊,你交接了物品他们就乱搞了,不要办下面的手续了,明天就到劳动保障中心反映这事去。”
11月6日上午我陪小L去了趟劳动保障中心如实将情况反映了,中心工作人员答应去了解情况。
11月8日小L打电话给我:“中心工作人员要我去给D总道歉,他就同意补我一个月工资。否则就不补了”
我听了火冒三丈“道什么歉啊,你到现在也不知错在哪啊,以这点工资为由来要挟,绝对不同意。他们这样办事,那就只有去仲裁了,钱小事,我们要讨回公道。”
接下来的事就是小L去区的劳动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现在还没开庭。(后记:小L现在已在市区一家公司找到新的工作,工资待遇比原来都上涨了50%)
此事与1000>3000有什么关系呢?
1) 其实,小L半个月工资就只有1000元,其实争论的数额只有1000元,但这事情根本不是为了这点工资,而是一个公司的管理层无视劳动者的权益,无视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媒体可能每年年底将许多的焦点集中在农民工工资是否如期得到,但现在一个如此高级的俱乐部也会发生此类事情.而且,我们中央还不断提出构建一个和谐社会,那这高级俱乐部的领导们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有太多的”不和谐”了.
2) 即使小L此次仲裁获胜也仅能取回属于自己的1000元,但为此已付出的又如此1000元呢?在提起仲裁时就已付了近500元了,现还准备请律师,初步估计需花3000元.当时有部份人说”息事宁人”算了.但我们可不这样认为,不管花多少钱,那个对一个打工者的权益的维护,也是一个打工者工作的尊重.让劳动的环境更加”净化”.让我们的一些管理层人员认识法律不是以他们的意志而改变的,我们要按章办事.这绝对是一个工作者对自己人格\尊严的维护.
由上述两点我们认为,1000绝对大于3000.这事的发生,我们会在得到最后结果再进行报告.
后话:
其实在小L手头的材料来分析暂不谈是否有胜算的把握,但至少可以看出公司管理之乱。首先,公司辞退员工没有任何辞退通知书。据小L反映,当时他曾要求公司出具此通知书,但人事部不肯出,也没人肯签字,(是否怕承担承任,不得而知了),但公司已强行不让他上班了,那对于一个弱势群体只能选择的只有暂时离开,在此只想问为什么人事部、公司领导连最起码的辞退通知不愿开具呢?其次,越级处理。公司给小L处理此事一直都没经过他的直属上司,全部都是两位副总与人事部起操办,在此只是想问问副总啊?你们的时间真多,你们知道“直线管理”吗?你们的精力都放到搞“人事”去了,管理如何去抓?这不是浪费公司的资源吗?再次,胡乱“加罪”。在一份内部事件处理的文件中反映没有及时将网站制作的安排时间表通知相关部门,导致工作出现问题。此资料对方是通过电邮方式传来的,而目前俱乐部仍没开通上网功能,试问如何接收?另外,对方也没有电话通知已发出资料,那试问如何“未卜先知”。所以,我们劝劝领导们啊,开除一名员工不难但你有水平就要做到让人心服口服,而不是胡乱办事的。
当时,小L已经表示了在这样的领导下做事,只有两个词“没劲与不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