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有什么问题想要问吗,高球小博士帮您解答! |
|
| |
发贴问别人 |
|
|
|
|
|
|
|
|
| 球员是否可以改变自己的补救方式呢? |
| 提问于:2008-7-17 |
悬赏: |
15分 |
| 球员是否可以改变自己的补救方式,以及何时可以改变自己的补救方式,一直是现行《高尔夫球规则判例》中的一个难点。 |
|
 |
|
|
|
|
|
|
|
| 回答于:2008-07-17 |
想要理清其中的逻辑,读者需要把判例书中的若干个判例联系起来进行解读。
我们首先来看几个判例。
判例20-2a/6:一位球员宣布自己的球不可打,然后决定按照规则28c进行补救,即在球的停点2支球杆范围内抛球。抛球后,球撞到了这名球员的脚。按照规则20-2a,他必须重新抛球。此时球员可以改变自己的补救方式吗,比如,按照规则28b在球洞与球的停点连线后方抛球?
答案是不可以。判例对此的解释是当球员按照规则20-2a重新抛一个球时,他不可以改变自己的补救方式。
判例20-2c/5:一位球员宣布自己的球不可打,然后决定按照规则28c进行补救,即在球的停点2支球杆范围内抛球。抛球后,这个球滚到并静止在了比球的初始位置更靠近球洞的地方,因此按照规则20-2c,球员必须重新抛球。此时球员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另外一种方式进行处理吗,比如规则28b(在球洞与球的停点连线后方抛球)?
答案还是不可以。判例指出,如果球员这样做了,他将因违反规则20-2c而受到处罚。
如果对这两个判例进行一下小结的话,就是当球员按照规则20-2a和规则20-2c的要求重新抛球时,他不得更改自己的补救方式。
判例24-2b/5:一位球员选择从沙坑里的一个不可移动妨碍物进行补救。他按照规则24-2b(ⅱ)的第一种方式拿起球。但是随后意识到这样他将不得不把球抛在一个非常难打的位置上。此时他可以选择按照24-2b(ⅱ)的第二种方式,接受1杆的罚杆后在沙坑外抛球吗?
答案是可以。进行不可移动妨碍物的补救时,球员在拿起球后有权按照规则24-2b(ⅱ)的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处置,这与他最初是否打算用第一种方式处置并无关系。但是,如果球员按照第一种方式把球投入了使用状态,他就不得再使用第二种方式。
在对以上的判例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后,相信读者已经基本明白了球员改变自己补救方式的处理原则。下面我们再用判例26-1/16来对这个复杂的问题稍稍温习一下。
比杆赛中,一位球员的球进入了侧面水障碍区后不见了。这位球员根据自己的最佳判断确定了球最后穿越水障碍区界线的点,并且得到了他的记分员的认可。于是这位球员按照规则26-1c在2支球杆范围内抛了一个球。在他击球前,同组的另一名比赛者说他看到球最后穿越水障碍区界线的点应该在球员刚才抛球的那个参考点之后20码的位置。当球员走到同组比赛者所说的位置时,果然发现了自己的球,此时该如何处理?
由于有合理的证据表明球员的球进入了侧面水障碍区,所以这名球员按照规则26-1抛球属于应用了一条适用的规则,并且按照这条规则,他可以把一个球投入到使用状态。有了以上的分析,可以认定球员处置的大方向是没有问题的,即他应用了一条适用的规则。但是由于他把球抛在了错误的地点,他必须按照规则20-6对此进行纠正。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此时球员可以用正确的参考点为依据,任意选择规则26-1的一种处置方式进行处理,也就是说他此时可以不选择在2支球杆范围内抛球而在球洞与参考点的连线上,该水障碍区的后方抛球。但是,他不能够在球的现有状态下进行击球了,因为在现有状态下打球并不是规则26-1的处置方式之一。
一个问题引出如此多的分析,高尔夫球规则的复杂性可见一斑。因此,只有对规则和判例有了深入的了解,你才有可能在复杂的情况下运用自己缜密的逻辑思维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
|
| |
 |
支持0 |
 |
反对0 |
|
|
|
|
|
|
|
 |
|
| 问吧导航 |
|
|
|
|
|
|
| |
|
|